責任商業聯盟(RBA)
2004年10月以HP﹑DELL﹑IBM為首的國際品牌大廠提出了責任商業聯盟(RBA)標準,它的目的旨在其電子供應鏈內提出一 個共同的須遵循的
標準,以保證供應鏈中所有廠商的工作環境安全,員工得到尊重,以及製造過程中對環境負責。此後,RBA的成員不斷增加,目前基本上所有
主要的電腦、通訊、消費性電子國際品牌公司及EMS大廠都是其中一 員。
目前,Apple, Nokia, Motorola等知名電子公司也正在其供應鏈內推廣RBA。作為全球第一大EMS代工廠﹐富士康在 2005年成為RBA的成員之一。
為配合責任商業聯盟行為守則的實施﹐富士康成立了專門的社會環境責任(SER)團隊﹐在組織內部及供應鏈內積極推行RBA﹐並要求供應商遵守
富士康社會環境責任守則(等同於RBA)。